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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毛塘铺028县道
纪录电影《大国粮仓》剧组在湖南唐人万寿园祭拜袁隆平院士
2月24日,由农业农村部、国家电影局等联合指导的电影纪录片《大国粮仓》在湖南长沙举行首映礼。 首映礼当天上午9时,《大国粮仓》剧组在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段美娟、副校长吴波的陪同下专程来到湖南唐人万寿园怀念祭拜袁隆平院士。湖南唐人万寿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铁军、副总经理罗洪陪同祭扫。 现场,伴随着园内播放的歌曲《我和我的祖国》,剧组人员手捧稻穗肃立,以崇高礼节向袁隆平院士致敬。 据悉,该片首度全景式披露“大国粮仓”背后的故事。全片以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特别是以袁隆平为代表的农业科学家们耕耘出的“种子精神”为主题,用强有力的数据聚焦中国人的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中国人自己养活自己的史实。
25
2022
/
02
请查收!2022年春节祭扫指南~
春节,一个亲情温度升华的浓情时节。我们在共叙天伦,温享阖家幸福之际,也会想起另一个世界里的亲人。故去的亲人在陵园内长眠,我们也会常常来这里缅怀。 为精准做好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路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唐人万寿园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疫情防控。春节期间,入园祭扫需提前预约、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等。(特别提醒:除夕、初一,请勿扎堆集中入园祭扫,可安排其他时日。) 二、文明祭祀。积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大力提倡鲜花祭奠、网络寄哀思和召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活动,礼敬故人,大力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 三、环保祭祀。提倡低碳祭扫,不在树林、绿化带、草坪或建筑物下烧纸钱、撒冥币、泼洒酒水和食品。在扫墓祭奠过程中不乱扔杂物,不破坏草地树木,切实维护好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 四、平安祭祀。请不要发生在祭扫墓区内倚靠、推挤墓碑,攀爬墓体,跨越墓道等不文明、不安全行为;墓道狭窄,请留意行走安全,老人、小孩须在家人的陪同下进入墓区;注意文明礼让,切勿拥挤。 唐人万寿园春节乘车温馨提醒: 唐人万寿园各门店在1月31日下午(大年三十)至2月5日(正月初五)期间放假 ,不提供乘车服务,园区正常提供接待服务。 2月6日(正月初六)开始根据预约按正常班车时间提供车辆服务! 春节期间,唐人万寿园提供如下亲情服务,让爱的温度浓情升华: 1、点灯服务。如果您需要为故去的亲朋点亮一盏祈福的明灯,请联系我们(详情咨询96456或者专属客户经理); 2、福位装饰。鲜花传情、环保为要,如果您在祭扫中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3、咨询服务。如果您不确定故人的福位位置,或是了解园区详情,或是寻求其他帮助,请联系园内的孝心服务点。 4、代客祭扫。您只需要一个电话,即可在特定的日子由我们代您为亲友祭扫,让您足不出户也能完成对亲人的祭扫心愿。祭扫过程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反馈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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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祝贺】湖南唐人万寿园荣获湖南省殡葬2020-2021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和“美好形象建设单位”称号!
2021年12月15日,湖南省殡葬协会换届大会暨行业年会在长沙隆重召开。 本次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来自湖南省十四个市州的殡葬人齐聚一堂,充分交流,为湖南省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形式,选举出湖南省殡葬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39名,监事3名。 第五届第一次理事会议选举湖南唐人万寿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罗丽芬连任新一届会长。 书写成就,悠悠湘江长情;壮美未来,尽显行业本色。在2020-2021年度湖南省殡葬行业评优评先颁奖典礼上,湖南唐人万寿园荣获湖南省殡葬“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和“美好形象建设单位”称号! 湖南唐人万寿园刘铁军、罗洪、殷德九荣获“行业最美建设者”光荣称号。 年会上,来自多个城市的殡葬单位的摆渡人们纷纷组建表演队伍,为与会嘉宾及现场观众带来一场无与伦比的视觉盛宴。 唐人万寿园选送了扇子舞《祖国你好》、歌曲《红星照我去战斗》《红星闪闪》两个精彩节目。 ▲扇子舞《祖国您好》 ▲《红星照我去战斗》《红星闪闪》 湖南唐人万寿园荣获湖南省殡葬“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和“美好形象建设单位”称号,这是光辉的荣耀,也是奋勇争先的鞭策。唐人万寿园将不忘初心“以人为本、致敬生命”,努力践行民政事业,向广大社会民众做好优质服务,为行业树立良好标杆形象。 湖南唐人万寿园,一座在公园里的露天历史博物馆。以梦为马,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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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2
“孝道”四境界:真正做“养亲”、“敬亲”、“安亲”和“卒亲”
何谓“孝道”? 《尔雅》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 “孝”字,就好像是一个儿子背着一个老子。上一代念念想着如何养育好下一代,才能对他的父母、祖先和社会有所交代;下一代念念想着如何背负父母,即把奉养父母的责任担在肩上,时时想着如何让父母生活得更快乐。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几千年来,人们把忠孝视为天性。综观《论语》、《孝经》,儒家所谓“孝道”,分为由低到高的“养亲”、“敬亲”、“安亲”、“卒亲”四种境界。只有在行孝实践中,逐步地由低境界到高境界,方可达到“孝道”的最高境界。 赡养即孝 传统孝道的物质基础就是要从物质上供养父母,即赡养父母,生则养,这是子女孝敬父母的最低境界的孝行。儒家提倡在物质生活上要首先保障父母,如果有肉,要首先让老年人吃。孝道强调老年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优先性,如果父母生病,要及时诊治,精心照料,多给父母生活和精神上的关怀。 要求子女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应尽力满足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各种要求,父母有事应代其劳作,使父母得以安乐、愉悦。 “敬亲”(或“尊亲”)即孝 传统孝道的精髓在于提倡对父母要敬和爱,不仅要求子女对父母尽奉养的义务,更重要是子女对父母有敬爱之心。没有敬和爱,就谈不上孝。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对待父母不仅是物质供养,关键要有对父母的爱,而且发自内心的真挚爱。没有这种爱,不仅谈不上对父母孝敬,而且和饲养犬马没有什么两样。同时,孔子认为,子女履行孝道最困难的就是时刻保持这种爱,即心情愉悦地对待父母。 从人性上讲,父母不仅有衣、食、住、行和人身安全的物质需求,而且也有得到敬爱和尊重的精神需求。 儒家不仅要求子女在物质生活上提倡“养亲”,而且在精神生活上提倡“敬亲(尊亲)”。这是儒家孝行的较高层次要求。 “敬亲”要求子女从内心发出对父母的真诚的敬爱之情,以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使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保证他们心情愉快,真正做到“老有所乐”。 “敬亲”是子女对父母发自内心的自然情感流露。它反映了人作为理性动物,在精神上的尊敬要求和情感交流。体现了人的文明和教养程度,是孝道中比“养亲”更高层次的一种孝行。 “安亲”即孝 在“养亲”和“敬亲”的基础上,儒家又提出“安亲”的要求。“安亲”有两层含义:一是“外安其身”,二是“内安其心。”有人认为,只要赚钱后,替父母买房子,请保姆,吃大餐,去旅游,就是孝顺父母。其实,这只是“外安其身”。作为父母,不仅有物质需求,而且也有追求内心安宁的精神需求。 所以,孝顺父母,不只是“养亲”、“敬亲”,更要提倡“安亲”。“安亲”是要求子女要生活自立,家庭和睦,修身行道,不要违犯刑律,不行不义之事,不做冐险危害生命之事,以免父母为其过错和安全担惊受怕,保证父母心境安宁、平静,从而达到以静养心的目的。 “卒亲”即孝 百善孝为先。孔子及其儒家要求子女孝敬父母,不只限于一时一事,而是从其生到其死都要严格地依礼事奉父母,将其孝心贯彻于人生始终。这就是孔子所说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同时,儒家还要求子女“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即要求子女在立言、立德、立功上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以扬名显亲,光宗耀祖,做到“慎终追远”,达到“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的目的,这是最高境界的孝道。 所以,只有从生至死对于父母心存深爱、真情,真正做“养亲”、“敬亲”、“安亲”和“卒亲”。 孝与感恩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本元素,是中国人品德形成的基础。我国孝道文化包括敬养父母、生育后代、推恩及人、忠孝两全、缅怀先祖等,是一个由个体到整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多元文化。 小孝用体力,中孝兼用心智,大孝则永久维持孝心,也就是不论父母在世与否,都能够心中有父母,终生牢记父母的养育之恩、培育之恩。
03
民政部关于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有这六处对殡葬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有关要求,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关规划、纲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纲领性文件,是党中央为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要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统筹推进,以提升民政法治化水平为主线,以加强立法为重点,以强化依法行政为关键,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推动新时代新阶段民政法治建设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通过全面深化“十四五”时期民政法治建设,实现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民政普法更加扎实有效,民政法治保障更加健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二、构建完备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主动对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完善顶层设计,加快填空白、补短板,增强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构建更完备更成熟定型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领域必备、急需的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加强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等立法,推动制定社会救助法,修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推进儿童福利立法。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等领域立法,推动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慈善法,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研究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立法。围绕贯彻落实民法典、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立法,推动修订婚姻登记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研究制定落实民法典监护制度、遗产管理人制度工作指引,研究养老服务立法。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统筹研究谋划,有序推进民政法规制度制定工作。强化科学立法,制定立法工作计划要充分考虑立法项目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优先将有研究基础、实践经验、社会共识的项目纳入计划,避免立法盲目性、随意性和碎片化。丰富立法形式,既搞“大块头”,又搞“小快灵”,及时提出和民政事业发展相关条款的修订建议,增强立法时效性。坚持民主立法,充分发挥民政法治联系点作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凝聚社会共识。坚持依法立法,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确保立法权限、程序、内容合法。坚持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动态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内容。 (三)指导地方立法工作。对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层面政策依据的,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及时跟进、推动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结合实际细化上位法规定,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政策能落实、真管用。对国家层面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实际工作又亟需规范的,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推动地方人大、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提请同级党委和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为全国性立法创造经验。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就立法工作向地方人大、政府请示汇报,协调开展民政领域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和立法后评估,推动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 三、推进职能转变和权力监督 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快转变职能,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 (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编制和公布民政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严格清单管理,适时动态调整,并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相关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防范因决策失误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遵守法定程序。重视决策执行、评估和监督,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严格落实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法治机构要严格审核把关,不得以征求意见代替合法性审查,对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改革事项,可以明示法律风险。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通过下放审批权等方式,推进殡葬管理领域“证照分离”改革。结合民政业务特点,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大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养老服务、康复辅助器具、慈善事业、地名管理等领域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慈善捐赠、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等领域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完善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建设及应用,实现更多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 (三)提升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制定民政领域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引导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推动法律法规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重点做好财政预算决算、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三公”经费支出的信息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提高政务信息发布权威性和时效性,主动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托民政网站平台,加大政务信息网络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五)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持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继续办理完结改革实施前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改革实施后,按要求履行告知、参与等职责。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程序、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民政执法水平,努力使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执法的满意度。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和完善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民政领域执法事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分类制定民政领域行政裁量基准指引。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聚焦与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履行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治理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要求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预防化解违法风险。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创新。鼓励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民政行政执法改革,探索通过加强民政部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将民政执法相关职责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范围或依法委托综合执法机构承担等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推进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在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领域先行先试,着力解决基层民政执法人员少、力量弱、部门间职责不清等问题。充分考虑民政执法对象特殊性,依法做到法理情相融,在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最低生活保障、殡葬服务等涉及特殊群体领域,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实现执法目的。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推进智慧执法,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辅助执法,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五、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加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理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机统一的良好氛围。 (一)深化社会组织依法治理。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完善内部章程和议事机构,增强依法办事观念,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相关法治培训,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规范社会组织涉企收费,加快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工作,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二)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依法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配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作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明确民政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涉及民政的法律法规,加大新出台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法规知晓度和法治精神认同度。通过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等措施,提升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充分调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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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生命 | 这里是唐人万寿园
在长沙县 有一座面积逾千亩的 露天历史博物馆 她 守望邻里,传承薪火 致敬生命,以人为本 她 镌刻历史的鳌鱼村见证自然的造化 奔腾长流的水渡河咏叹生命的归源 她 一次次用奋进为柴薪,用情怀为燃油, 为生生不息的湖湘文化添薪传火! 她就是唐人万寿园 青山秀水,交织纵横 茂林繁花,锦绣自然 名人精英荟萃的菩提花园 无一不是唐人万寿园之于社会的名片 这里 5万余户家庭放心的选择, 与自然融合,与青山秀水相依。 这里 百万人寻根的寄托 清明祭扫、春节点灯,诉说着无尽思念。 生命在这里永恒绽放 让每一个离去的过往得到尊重 让生者感知生命的精彩 生态节地园 是遵循自然规律崇尚生命的致意。 将军林、抗战主题园、军魂园、 都是传承英雄生命延续的力量。 一座座不朽的丰碑如同民族精神的明珠 串接起历史穿梭勿忘警钟的记忆 这是民族的珍宝 这是唐人万寿园的担当 每一份青睐都从坚持不断的活动中获得 延续着一个陵园致敬生命、热爱生活的精神血脉 这里是唐人万寿园。 集自然环境、历史人文、孝道爱心于一体, 尽显"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传统殡葬文化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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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 | 唐人万寿园举行“人生百岁·幸福久久”游园活动
又是一年重阳节,在这金秋时分,唐人万寿园邀请长沙市民参加“人生百岁·幸福久久”趣味游园暨寻找长寿密码之旅活动,领略唐人山水风光和体验不一样的重阳活动。 市民游园 秋之韵雅,尽在唐人。唐人的秋天如诗意之美,葱郁茂盛的树林在秋风的吹拂下摇曳着,湖面上的荷叶时不时与湖水亲吻;在山顶俯看园区,层次分明的景观让人心旷神怡。 你们看,我发现了什么?!” 生命在于运动,长寿在于心态,快乐在于活动。邂逅季节的韵境,在美丽的生命花园中,市民们感受到烂漫的秋景,漫步在林间小道,恍若误入世外桃源。 市民向已故抗战老兵致敬 秋意正浓,时光正好。在这片思念的花园中,市民纷纷或远望,或舞姿,观秋景,将美丽留存在镜头里,更印在心里,仿佛一幅至美的生命画卷。 爱在唐人,每天都是节日。唐人万寿园为来园市民们准备了贴心的节日祝福,大家围坐一起,感受节日快乐,分享健康生活经验,畅想美好生活。 市民品吃唐人万寿园健康生态宴 组织市民到爱国主义基地参观学习 庆祝重阳节,让传统文化焕发生机。传统文化呈异彩,重阳佳节味道浓。中华文明之所以源远流长,历经5000多年而不衰,在于我们没有抛弃传统,没有割断精神命脉。如果我们都能拥有一颗敬老之心,那么每一天都是重阳节。 唐人万寿园恭祝广大市民们 重阳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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